多人被抓!POS代理商教唆客戶惡意拒付
日期:
2020-07-16 15:17:16
“免費辦、低手續費”推銷POS機,博某代理公司為“羊毛黨”(指信用卡套現人員)提供便利,不僅賺取手續費,還扣押返現錢款,教客戶向銀行申請拒付退款,導致POS公司損失銀行備用金200余萬元。近日,由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對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2018年6月,博某公司代理某品牌的POS機,并向“羊毛黨”推銷,方便他們進行信用卡套現。“羊毛黨”申請POS機后,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信用卡通過該POS機消費,錢款實時進入博某公司設置的結算賬戶,三日后扣除千分之一的手續費后再返還至他們的銀行卡中。博某公司特意招聘戴某、唐某作為客戶經理,以低手續費為賣點招攬更多的“羊毛黨”辦理POS機。同時,為了促使“羊毛黨”不斷刷卡套現,博某公司故意扣押錢款推遲返現。2018年底,博某因公司資金出現問題,無法按約返還套現金額。當“羊毛黨”找上門要錢時,戴某就告訴他們可以以交易失敗、非本人交易等理由向銀行提出支付異議,銀聯審核通過后就會從POS機公司的備用金賬戶中,將刷卡金額返回給大家。有人按照戴某的方法向銀行提出支付異議后,成功追回了部分損失,之后這個辦法在“羊毛黨”之間互相傳授。同樣被博某公司拖欠刷卡金的人就如法炮制,向銀行申請了金額1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拒付申請并成功拿到錢。2019年初,POS機公司在運營過程中發現有客戶多次在該公司的POS機上消費后,以機器無反應、提示交易失敗但扣款成功等理由申請退款。與銀行核實后發現,客戶申請退款的交易均已成功結算給商戶,且客戶提交的部分退單申請材料是偽造的,遂報案,由此案發。經審查,戴某、唐某違反國家規定,使用POS機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同時,編造理由向銀行申請拒付的單某、史某、潘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5月9日,閔行區檢察院經審查認定,戴某、唐某構成非法經營罪,單某、史某、陳某等11人構成詐騙罪,遂對1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