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于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度收單外包服務機構評級工作的通知》。
《通知》稱擬于近期組織開展2021年度收單外包服務機構評級工作,要求各會員單位對合作外包服務機構進行評價打分,評級時間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通知》最后要求請各會員單位重視本次評級工作,在限定時間內組織做好合作外包服務機構信息收集以及評價打分工作,確保外包服務機構評級工作按期高質量完成。各單位評級工作完成情況將納入協會自律管理評價管理體系。
據了解此前支付清算協會發布了《收單外包服務機構評級指引》,該份評級指引加強了對銀行卡收單外包行業的監管力度,外包服務機構將進行分類評級,共分為A(A+、A-)、B(B+、B-)、C(C+、C-)、D、E共5類8級。
◆ 切機5戶以上9戶以下直接為D級;
◆ 虛假商戶5戶以上,9戶以下也直接評為D;
◆ 切機和虛假商戶10戶以上直接評為E;
◆ 二清截留資金的也直接評為E;
對于評級等級為 D 類和 E 類的外包服務機構,收單機構應在確保商戶服務延續性的前提下,進行綜合考量并采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
對于本年度評級等級為E類的外包機構,尚未開展業務合作的,收單機構應綜合考量外包機構風險程度以及自身風險偏好等審慎決定是否與其開展合作;已經開展業務合作的,收單機構應強化對該外包機構及其所服務特約商戶的風險管控,并于合作協議到期時審慎決定是否與該外包機構繼續開展業務合作。
另外評級指引的第二十一條,評級辦公室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備外包服務機構評級結果,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和各分支機構可通過系統實時查看評級等級。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清算協會曾表示將持續擴大評級工作覆蓋面,將盡可能多的外包機構納入評級范疇,優化完善評級指標體系,提高評級結果的科學性。同時,根據人民銀行相關規定,穩步推動收單機構與評級等級為E級的外包機構有序終止合作,發揮風險信息共享機制效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促進收單外包服務市場健康規范運行,助力支付產業高質量發展。
最后在今年七月份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的2020收單外包評級情況中,共有包括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內的133家收單機構對8926家外包機構進行了評分,參評外包機構數量較上2019年度增長36.05%,比2018年增長84.50%,評級等級在C級及以上的外包機構共計5845家,占比65.48%,評級在D和E級有說還有3081家收單外包服務機構。